老山药业

 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68|回复: 2

[其他] 新《食品安全法》有望今年出台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阿香婆 发表于 15-3-12 15: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我要加入

x
本帖最后由 阿香婆 于 15-3-12 16:00 编辑

新《食品安全法》有望今年出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上。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有望今年出台,这部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有牙齿”法律是否能保障百姓舌尖安全?两会期间,由经济日报主办、中国经济网等承办、长沙晚报参与报道的“两会议食厅:2015年两会代表、委员食品安全恳谈会”上,来自食品行业的多位代表委员、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食品行业专家及科技界人士,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话题展开热议。


    观点1:食品行业要守住良心底线

    范现国(全国人大代表、今麦郎日清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企业管理中,一定要守住良心底线。从事食品行业是一个高尚的事业,必须站在讲诚信、讲道理、讲伦理的高度,用爱心做好这份工作。如果我们自己做了这个产品,连自己的小孩你都不敢让他吃,却要卖给消费者,良心上怎么过得去?


    赖学佳(全国人大代表、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上游农副产品品质关乎下游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希望新的《食品安全法》将其纳入监管范围,进行通盘监督和管理。目前农副产品仍属于《农产品质量法》管理范畴,相比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现行监管办法在处罚等方面过于薄弱。


    观点2:食品安全知识亟待普及

    孙宝国(中国食品安全30人论坛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校长):现在我们很多人缺乏最起码的食品营养知识。政府要重视和主导,加强食品营养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的科普。食品领域的科学家应主动、客观、公正地参与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大企业要带头做科普,要告诉消费者生产的食品里面有什么,但不要说食品里面没有什么。比如说,某一种食品当中没有食品添加剂,那没有必要炫耀。


    卢庆国(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恐慌情绪,对中国食品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造成了负面影响,希望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提升公众对食品产业的信任度。政府部门要提高食品从业门槛,建立企业诚信记录,重视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工作。


    观点3: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最严厉问责

    陈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2014年6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食品安全法》分别进行了一审和二审,预计今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可能就会出台这个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此次修改在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增加了行政拘留,实行最严厉的问责。从企业问责开始,然后问责监管部门、问责技术支撑部门。比如说对一些非法添加的、违法使用剧毒农药的,这种情节严重的立马进入行政拘留。同时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规定了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经营工作。


   蒋秋桃(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湖南省委专职副主委):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地方政府和行政监管部门负主要责任,执行“企业-当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的问责程序,并且对不负责任的媒体也进行问责。一方面,问责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必需,也是对行政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的约束,更是突破地方保护主义的利器。另一方面,落实好问责制度还需要执行问责的部门恪尽职守,对问题不回避、不遮羞,对责任不袒护,才能够真正确保食品安全。

    报告点击

    ●(去年)着力治理餐桌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群众对医疗、养老、住房、交通、教育、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  

    ●综合治理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百姓期盼

    连日来,记者对晚报读者、网友等进行了连线采访。不少读者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解决表示极大的关注,并充满期待。

    期盼一:对假药罚款不够重,少数媒体还为假药提供广告平台,建议加大力度打击虚假广告和伪劣产品。

    期盼二:希望学校为孩子们提供的食材是安全的,烹饪的过程是干净的,每一顿饭都营养充分。

    期盼三:作为上班族,希望从早上的米粉到中午的盒饭,再到晚上的夜宵和小吃,都能够让我们吃得放心、吃得开心。中国食品科技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海棠花 发表于 15-3-12 17: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时提高了行政罚款的额度,规定了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经营工作。”这句话如何理解?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还有哪些?我认为只要处以有期徒刑刑罚的,都应该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fd 发表于 15-3-12 19: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能吃的放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搜索
企业简介|企业新闻|发展历程|联系我们|养蜂基地|员工之家|手机版|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部备案: 苏ICP备09051748号
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论坛客服及时删除。本论坛将乐意接受您的意见,并及时作出修改。
免责声明:本论坛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技术支持:赵峰创意设计中心 老山论坛基于Discuz X3.4+阿里云ECS+云盾构架
GMT+8, 25-8-25 15:58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