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它是在辩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 本预案明确了应急指挥、预防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送、善后处理等方面的职责和任务,包括总则、公司基本情况、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和措施、后期处置应急培训和演练、奖励、保障措施、预案管理(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预案实施和生效、附件、附则等14个方面的内容。 本预案启动后,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确保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予以控制,防止重大事故的蔓延,有效地组织抢险、救助、防止环境污染扩散,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依据《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版)及我公司实际,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了我公司《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予以发布实施。 1 总则1.1 编制目的根据《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规定原《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满三年需重新修编。编制本预案是了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伴生/次生污染。提高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对风险和预防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事件一旦发生时,能够确保迅速做出响应,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按事先制定的抢险救援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抢险救援工作,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增强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防范能力,减少风险,以保障企业员工和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使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免受侵害。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08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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