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山药业

 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610|回复: 5

[其他] 幼儿“兴趣班”三大误区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牵牛花 发表于 14-10-30 11:3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我要加入

x
兴趣班火爆并呈现低龄化趋势,学龄前儿童已成主力军,一名幼儿同时赶场多个兴趣班也很多见。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兴趣学习并非精英教育,孩子学得健康、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幼儿成“兴趣班”主力军
  探访发现,每类“兴趣班”里的多数学员都是幼儿园阶段的小宝宝,一个孩子同时参加多种兴趣班也不鲜见。在东方少儿芭蕾培训中心,2~6岁的儿童占了全部学员的60%%,最小的学员才2岁1个月。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冯晓华副教授也表示,目前钢琴培训班学员主要以幼儿为主,多集中在4~6岁学龄前阶段。
  某美术活动中心校长邓小燕表示,现在父母认为以后社会竞争很激烈,孩子早学早出成果,学龄前阶段时间充裕,多选择钢琴、美术、围棋等项目。一旦入学,有了升学压力,艺体类培训就为英语、数学、作文等学科类培优让步。
  冯晓华副教授表示,兴趣学习是素质教育的一部分,而不是精英教育。学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孩子是不是健康、快乐,这也是他将来能不能发挥才能的关键。兴趣班最主要的是为孩子提供一种环境和气氛,在活动中帮助孩子发展兴趣,使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专家建议,父母在为孩子选择艺体培训学校和项目时,一定要仔细观察,再选择一种比较适合孩子性情及兴趣的项目。千万不要让孩子一下接触太多,或强迫他学习没有兴趣的东西,破坏了以后学习的信心和欲望。
  老师直陈“兴趣班”三大误区
  没有兴趣家长强加
  参加“兴趣班”的前提是孩子对该活动感兴趣。但采访中发现,很多家长并不是按孩子的兴趣报名,而是按自己的兴趣和理想为孩子报名。
  冯晓华副教授表示,不少家长常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较少关注孩子自身的愿望和需求。选择哪种兴趣班,家长一定要尊重孩子,了解孩子的能力,要让孩子体会到学习的乐趣,否则会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
  超前学习身心皆累
  钢琴、绘画、跆拳道,一个孩子同时参加多种兴趣班已不鲜见。家长认为艺多不压身,多点特长以后好在社会上立足。
  但邓小燕认为,对大多数孩子而言,一定年龄段能接受的东西是有限的。超前学习,孩子如果不能完全吸收理解,那只是在身心上受累,真正学到的东西不多,学习效果不明显。家长也会为此牵扯过多的精力、财力。
  盲目攀比拔苗助长
  冯晓华副教授介绍,近年来钢琴考级出现一种怪现象,跳级报考的人越来越多,有的家长甚至要求一年跳4级。这与家长功利性太强或盲目攀比心理有关,其实这违背了音乐学习循序渐进的规律,会让孩子学习后劲不足。
  某校刘萍校长介绍,很多家长盲目攀比,认为孩子跳舞,动作越难越好。一些老师迎合家长心态,盲目拔高训练难度,动作难度超出孩子承受能力,不仅带来终身伤害,且让孩子对舞蹈产生恐惧。
del_by_hao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江湖 发表于 14-10-30 14: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家女儿的兴趣班一开始是我们替她报名的,不过经过了她的同意!现在她是主动要上,我们也只是配合了!呵呵!
del_by_hao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老山敬德 发表于 14-10-31 07: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误区,扼杀天性,长大社会问题就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阿香婆 发表于 14-10-31 08: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从小都学过拔苗助长的故事,不知现在的父母为什么就不知道这个道理呢?如果整个社会大家的兴趣爱好都一样、能力都一样,这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因为一个人的价值是被需要才能体现出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禅悟人生 发表于 14-10-31 09:3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合理的教育才是培养孩子的正确方向。
del_by_hao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小红 发表于 14-10-31 13:5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盲目攀比,认为孩子跳舞,动作越难越好】这种家长还是挺少的,大部分就是懒得带小孩,去报个班跟很多小孩一起玩而已。。。。
至于兴趣,小孩哪知道自己有什么兴趣,最喜欢玩PAD上的游戏了,家长肯么?
小时候就是要什么都试试,不行就换,反正有的是时间。
还根本就没有努力过,就开始担心拔苗助长,想太多了。。。
del_by_hao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搜索
企业简介|企业新闻|发展历程|联系我们|养蜂基地|员工之家|手机版|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部备案: 苏ICP备09051748号
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论坛客服及时删除。本论坛将乐意接受您的意见,并及时作出修改。
免责声明:本论坛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技术支持:赵峰创意设计中心 老山论坛基于Discuz X3.4+阿里云ECS+云盾构架
GMT+8, 25-6-15 21:2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