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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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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 发表于 19-12-23 20:4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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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师协会今年8月份发布了《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函》,其中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做了部分改动。继续教育学分由之前的“每年不少于15学分”改为“每年累计3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10学分,专业科目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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