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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夜查时,发现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目前,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已经立案调查。 12月9日晚,在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炒炙车间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看到炒炙车间烟气弥漫,收尘除尘设施形同虚设。随后,市生态环境局责成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是否响应亳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限产、收尘除尘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12月10日上午,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炒炙车间、筛分车间进行检查时,发现这家公司已按照亳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响应要求,进行限产。 谯城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尤玉良介绍。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情况下,中药材饮片加工企业,必须落实响应亳州市重污染天气II响应,炒药、粉碎必须停产百分之五十。 但是,当执法人员对炒炙车间配套的布袋除尘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时,发现7号、8号、9号,除尘器滤袋没有及时清理、更换; 谯城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尤玉良介绍,永刚饮片厂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治污设施不能正常使用、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他们将立案调查依法查处绝不手软。 转自: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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