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山药业

 找回密码
 我要加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98|回复: 0

[其他] 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发布新标准

[复制链接]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品味人生 发表于 19-11-10 17: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我要加入

x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国家精神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国家神经疾病中心设置标准》和《国家神经疾病区域中心设置标准》。

上述文件明确,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应为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能够提供服务的精神科床位数不少于300张,收治的符合精神科疑难急重患者收治标准的患者至少占70%。同时,应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获得精神专业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不少于1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重点学科等平台不低于3个。此外,应已构建精神疾病防治初级网络,建设适宜的重症精神疾病管理服务模式,推动国际精神疾病防治交流与合作。

文件明确,国家神经疾病中心应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相关科室设置齐全,应包括神经内科、神经外科与神经康复科等。具备独立的重症监护室,其床位数占科室床位总数≥8%;近3年,年均重症病例数至少2000例。在医疗服务能力方面,要已建成系统的神经系统常见病与罕见病、疑难危重症诊疗平台,能够利用多项核心技术开展诊疗。同时,要完成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医疗绩效指标。另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神经系统重大疾病防治协作网络建设,网络覆盖医院至少100家。(姚常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搜索
企业简介|企业新闻|发展历程|联系我们|养蜂基地|员工之家|手机版|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部备案: 苏ICP备09051748号
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论坛客服及时删除。本论坛将乐意接受您的意见,并及时作出修改。
免责声明:本论坛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技术支持:赵峰创意设计中心 老山论坛基于Discuz X3.4+阿里云ECS+云盾构架
GMT+8, 25-1-10 03:39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