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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追求健康养生的今天,公众常常是“谈剂色变”,味精作为饱受争议的其中一员,经常被抹黑: 吃味精致癌;味精是神经毒剂,对身体有害;食用味精会患“中餐馆综合征”;…… 难道我们亚洲各国吃了上百年之久的味精真的存在安全问题吗?此处必须追溯味精的“前世今生” 味精原来是日货! 味精是商品名,其化学名为“谷氨酸钠”。1907年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教授池田菊地为搞清楚海带汤有鲜味的原因,取来几条干海带用清水浸泡过夜,然后将海带水蒸发至干,最终得到一些白色结晶物,经仪器分析最终确定该白色物质的化学成分为谷氨酸。
谷氨酸本身并无鲜味,随后池田教授在谷氨酸水溶液里添加了少许食盐(氯化钠)后,该溶液立即呈现出强烈的鲜味。随后日本厂商利用面筋进行酸水解后同样得到谷氨酸,最终该产品被推向市场并获得了消费者的青睐。 “味精有害论”又是如何得来的?美国人吃完不舒服,然后事情就闹大了。 这要追溯到1968年,当时有一名美国医生在旧金山市一家中餐馆吃了一顿饭后,觉得手发抖及面庞发热,他将此经历撰写成文并发表在国际著名医学杂志《美国医学会杂志》上。作者声称,这就是“中华餐馆综合征”,其主要原因是中国厨师在菜肴里添加了大量味精。从此之后,在西方媒体的大肆渲染下,味精成为一种有害食品调味料的代名词。 争论这么多年,味精到底能不能吃?必须能吃! 1995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出资请该国实验生理学学会专家协助确定:味精到底是否对人体有害。 随后美国实验生理学学会招募了71名健康志愿受试者参加实验。这些人口服不同剂量的味精胶囊并逐渐加大剂量(最多为一日3克味精)。 实验一个月后结果显示:所有志愿受试者均未出现任何不良后果(包括手抖、面红以及对记忆的影响等)。该次味精人体实验结果发表在2000年出版的《美国实验生理学杂志》上,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因此采纳了该国实验生理学学会的专家意见,表示在推荐日剂量(即每人每日服用味精不超过0.55克)情况下,味精对人体是非常安全的食品添加剂。联合国粮农组织也在20世纪90年代发表指导意见说,味精属于“公认为安全的食品添加剂”。这样一来,“味精有害论”便不攻自破了。 关于味精的谣言,各个击破! 01. 加热不致癌 ,只是不鲜了 谷氨酸钠加热到 120℃ 以上时,可能产生焦谷氨酸钠。 这也就是传说中味精致癌的罪魁祸首。 只可惜,这纯属自寻烦恼。焦谷氨酸钠并不致癌,只是没有鲜味,这也就是为什么建议出锅之前再放味精的原因。 如果非要说致癌,那就是和盐一样,高钠饮食可是会增加患胃癌的风险呢。 02.食用味精还有一些益处 谷氨酸(味精的主要组成部分)不但无害,它还对身体有益。如据日本研究人员经临床试验确认,谷氨酸对肝昏迷、慢性肝炎、神经衰弱、癫痫及胃酸缺乏等病症有缓解作用。 此外,谷氨酸还有一定的解毒作用。日本学者解释,谷氨酸进入人体后可“竞争性地与汞、镉、铅等重金属形成不溶解的络合物(这是由于钠分子量较小,故可置换分子量较大的重金属离子)并最终随大便一起排出体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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