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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讨论] 取得1%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就一定按照1%抵扣吗?五个问题细节需要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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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yzhxw 发表于 20-3-25 15: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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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湖北省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减按1%。
新政之下,如何开票呢?怎么做账……这些是我们会计人员最关心的问题。我们通过一个案例进行具体分析:江苏某销售苹果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3月份销售收入是50.5万元,假设1-2月份没有销售额,增值税季度申报。01
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多少征收率的发票?(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所以发票开具时税率选择1%,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软件在3月1日做了升级,选择3%征收率的商品开具时,票面商品税率自动替换为1%征收率。如下图
(2)那么此次减征与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3%减按2%有什么差别?根据国税函[2009]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享受3%减按2%优惠政策,因属于简易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规定,该行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票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放弃减税。而13号文是政府为扶持中小企业,阶段性降征收率,由3%降至1%,企业并不受限,依然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月是否可以一部分选择开1%
另一部分选择3%开具专票或者开普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参考上述规定,如果公司选择放弃享受1%征收率,全部增值税应税行为均应按照适用征收率3%开具增值税专票或者普票。不可以部分选择开具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票或者普票。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5%的
是否可以减按1%开具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主要有:销售不动产、符合条件的经营租赁不动产、房地产企业销售和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等。
2020年13号公告,规定的是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所以5%征收率的业务不可以按1%开具发票
购买方取得小规模纳税人
1%税率发票如何抵扣?
(1)勾选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参考上述规定购买方取得的小规模纳税人1%税率专票按照票面注明的1%税率进行勾选抵扣。
(2)农产品计算抵扣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的标明的税额虽然是1%,从2019年4月1日,按票面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如果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的,在领用当期加计扣除1%的进项税,也就等于实际扣除率是10%。这是营改增后简并税率的时候出现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原先的扣税力度,这个是没有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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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085705 发表于 20-3-25 17:5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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