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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检察机关在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工作举措,取得了什么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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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人生 发表于 20-1-11 09:4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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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是严厉惩治犯罪。2019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529件7902人,起诉7532件14019人,其中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共批捕2779件4510人,起诉5937件10012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上述罪名案件949件108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85件466人。

二是抓重点工作。2019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作出部署,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以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案件、涉及婴幼儿食药的案件、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等为打击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规模和效果整体提升。

三是推进公益诉讼。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16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291件、提起诉讼1083件,法院一审已审结案件612件。各级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70.62万千克,假药、走私药品2.9万千克。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网络餐饮问题,与市场监管部门一道,共发现全国网络餐饮问题商户18万余家,纠正12万余家,近6万家不合格网络餐饮店铺被下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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