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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7年12月,原国家卫计委曾对多名人大代表提交的“呼吁放开对单身女性生育权限制”的建议作出答复称,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广泛深入调查,加强研究论证,密切关注“冷冻卵子”等技术发展,积极做好可行性研究,审慎推进临床应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单身女性的合法权益。
王岳认为,对于女性生育权应该予以保护,特别是因为现在人们的结婚年龄越来越大,潜在生育能力有所衰退。从国民素质角度来看,冻卵还是有一定意义的。还有像某些明星那样选择去国外做冻卵,现在法律法规也无法约束,从而会有更多年轻女性选择去国外做冻卵。
邓勇认为,对单身女性而言结婚是其自主选择的事情,生育权也是女性的基本权利。因此单身女性选择冷冻卵子保障其生育权,具有一定正当性及合法性。
“要改善人口老龄化状况,保证未来单身女性生育权,不能对冷冻卵子在社会伦理、法律法规等方面带来的影响避而不谈,而是需要不断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在社会伦理方面进行深入探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邓勇说。
王岳认为,对于冻卵可以适当采取更宽容的态度,由禁改为限,比如给冷冻卵子设定前提条件,而这需要法律层面的调整和完善,“可以考虑制定单独的人工辅助生殖法,或者考虑在现有母婴保健法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以更好保障单身女性生育权”。
对于冷冻卵子的管理,邓勇认为,可以参考冷冻精子的相应管理办法,建立卵子库,由地方政府和卫生部门监管,这样既可以禁止卵子买卖,又能便于单身女性查询其冷冻卵子情况。而对于做过冻卵的女性,如果已经完成其生育意愿或出现突发状况死亡后,剩余卵子可以无偿捐赠他人,其具体管理方式可参照现有器官捐赠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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