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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保健]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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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 发表于 19-11-10 17: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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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联合发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指出,在京、沪等医疗资源富集地区遴选若干优质医疗机构,通过建设分中心、分支机构,促进医师多点执业等多种方式,在患者流出多、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过程中,将优先整合现有资源,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避免盲目无序扩张,努力做到“三不”,即医院不出资、政府不新增债务风险、病人不增加负担。试点期间,每个试点省区重点推动建设不超过3家。

《方案》提出,按照“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工作思路,先行开展试点建设。重点建设肿瘤科、神经科、心血管科、儿科、呼吸科和创伤科6个专科,选择在河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河南、云南、新疆8个省区开展试点建设。同时,确定了30家试点输出医院,主要从京沪两地选取,少量从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5个优质医疗资源集中的地方选取,并积极储备社会办机构作为后续试点。其中,输出医院承担运营和管理的主体责任,试点地区省级政府对建设负总责,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将相关项目建设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范围。《方案》明确了两种建设模式:一种是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立医院模式,即输出医院和试点地区政府合作举办独立医疗机构,承担区域医疗中心职责。建设资金以地方筹集为主,中央预算内投资视情况安排。据悉,第一批试点全部采取此种模式。另一种是以购买服务为主的社会办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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