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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整顿黑救护车须疏堵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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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人生 发表于 19-8-7 08: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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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院方也知道黑救护车的存在,但是医院方面采取的措施仅仅是强化宣传。向患者宣传黑救护车的危害当然很有必要,但是远远不够。

从以往的案例来看,黑救护车至少涉嫌非法经营罪。这是因为在国家对救护车实行专车专管专用制度下,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置、使用救护车,不得在车辆上喷涂医疗急救标识,不得设置、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即便没有对黑救护车车身进行这样的改造,而只要涉嫌以救护车的名义接送、转运病人,也同样涉嫌非法经营罪。所以,公安机关应与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加入对黑救护车的整治打击行动,通过法律手段遏制黑救护车的泛滥,并且斩断黑产业链。

同时必须看到,黑救护车之所以屡禁不止,确实有市场需求的因素在里面。尤其是对于一些需要非急救转运的患者而言,常规救护车往往难以满足需要,这就给了黑救护车可乘之机。所以,从疏导的角度来看,各地应该积极探索、研究社会力量参与长途救护、转运的问题,通过制定准入门槛等措施对其进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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